6月26日,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120余名检察干警来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赛村,走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百家红色经典胜地——乌兰夫故居,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感受革命伟人的爱国情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出席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简小文主持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参加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成员张宇峰、邓李富到场指导。

乌兰夫(1906—1988)出生于土默特左旗塔布赛村一个普通的蒙古族农民家庭。1936年,他领导百灵庙暴动,为中国共产党建立蒙古族抗日武装打下基础。1947年,他领导组建了内蒙古自治政府,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乌兰夫在内蒙古工作近20年,在他的主持下,内蒙古政治经济稳定、文化繁荣发展、民族团结一心,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乌兰夫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民族团结复兴和祖国统一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检察干警向乌兰夫铜像敬献花篮,寄托哀思,并鞠躬致意。李琪林为花篮整理绶带,并带领全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简小文强调,深切缅怀乌兰夫同志的丰功伟绩,就是要切身感受乌兰夫同志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就是要激励全体检察干警自觉锤炼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强化责任担当,把“初心”和“使命”根植在思想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随后,全体检察干警跟随讲解人员瞻仰乌兰夫故居,深入了解乌兰夫同志光辉的一生。
夏至时节的乌兰夫故居草木葱郁,前来瞻仰的检察干警无限感怀,纷纷表示纪念和缅怀乌兰夫同志,就是要大力弘扬乌兰夫同志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的精神和对共产主义理想无比坚定的信念,就是要学习他为了人民的利益置个人生死于度外的大无畏牺牲精神,学习他百折不挠、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学习他听从组织召唤、服从组织安排的党性原则。全体检察干警要把这种深切的怀念之情和崇高敬意升华为自觉的精神追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强大力量和具体行动,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扎扎实实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事情,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图片:孔德扬 刘志超)

